2011年(下)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
一、办理手续:
考完本专业的考生于11月21—25日,到县招考办领取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。
二、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填写要求:
1、一律用黑色墨水笔认真填写;
2、封面上“申请毕业市”由市(县)自考办统一填写;
3、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内的准考证号码栏须填写:全国统一准考证号(12位)(未换证的考生申请毕业先进行电子摄像获得全国统一新准考证号)。
4、考生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三、需交材料:
1、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一份;
2、所有单科合格证按通过时间倒序装订(最后一次合格证放在最上面,含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证书),合格证遗失需填写《合格证补办申请单》,由县招办统一上报办理;
3、《准考证》、《身份证》原件审核后退还;
4、如外省转入考生,须提供省考办考籍科出具的《外省学籍归档证明单》;
5、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毕业论文(设计)的《课程合格证》;
6、申请师范类本科毕业的考生,还须提供《教师资格证》原件(教育局证明不作为依据),方可免试“英语二”。非在职教师应有:“英语二”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(英语教育专业除外)。
7、按有关规定可以顶替、免考的课程成绩应填写免考申请表一式三份(免考“英语二”除外),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
《毕业生登记表》等材料于11月28-30日(星期一至星期三)由本人送交县招考办。逾期则延期半年办理毕业手续。预计2012年元月中旬领取毕业证书。(考生凭身份证领取)
县自考办联系电话:6519523
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